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最低薪資補貼_開始受理申請
經濟部產業競爭力輔導團
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產業災後協處措施專區
中小企業海外拓銷工具包
協助中小企業穩住匯率風險,穩健布局全球市場

最新訊息

閱讀更多
115/03/03

龔明鑫部長為您開箱:大阪世博TECH WORLD館,回台灣!

千呼萬喚,在大阪世博曾為116萬人次帶來驚喜、感動的TECH WORLD館,在行政院的支持下,經濟部短時間內組織團隊,全力將TECH WORLD搬回台灣,進到嘉義台灣燈會,而且規模還更大、更高、更壯觀!

 

【3/2 – 3/15 嘉義台灣燈會限定】

 

請參閱經濟部臉書貼文

115/03/02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5年度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於4/1起開始受理申請 (MA1、MA2、MA4類)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推動知識服務業發展,扶持國內技術服務機構(含營利機構、非營利機構及學校),建構公平競爭環境,鼓勵技術服務機構申請技術服務能量之登錄,進而能成為本署功能性專案輔導計畫之技術服務單位,並藉由產業發展署專案計畫資源,協助產業進行研發創新、提升效能、升級轉型等產業知識化工作。

壹、申請資格:依法在中華民國境內辦理營業登記之技術服務機構。

貳、收件時間

第1梯次:115年04月01日收件至115年04月30日。

第2梯次:115年05月01日收件至115年08月31日。

參、公告事項

(一)請詳閱「技術服務業服務能量登錄審查標準」。

(二)申請應備資料:

1.技服業服務能量登錄申請書一式8份

2.申請書電子檔案(可使用電子郵件寄送或上傳至網路空間下載)

肆、注意事項

(一)新申請能量登錄者,需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簡報;申請展延者則無須到場簡報。若欲同時展延與新申請(含過期重新申請)項目時,請分別撰寫兩份申請書(展延與新申請案),並於審查會議當日到場進行簡報。

(二)為便於審查資料對照,請於列舉之輔導或服務實績處,註明申請登錄之技術服務項目及分項(每個分項請至少提供2個相關案例,並檢附該案例合約影本)。

(三)因審查資料較多,請於收件期限截止日前10天(工作天)先將資料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03592@cpc.org.tw,待資料初步確認後,會另行通知印製與郵寄,以避免因資料不齊或有誤而造成紙張的浪費。

伍、送件地址

106090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2號4樓中國生產力中心簡郁瑾小姐收

陸、諮詢專線

(02)2703-2625#21簡郁瑾小姐 03592@cpc.org.tw

115/02/09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製造業設備及設施復原補助公告

一、受理期間

自公告受理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或補助經費用罄之日止,主辦單位並得提前於本補助線上申請系統登入頁面公告停止受理;申請業者應於受理截止日18時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送出。

 

二、申請資格

(一)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合作社登記之製造業,且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申請納管之工廠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者。

(二)工廠位於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且因受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影響導致機器設備、設施或生財器具受損者。

(三)營業狀況不可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四)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三、補助範疇及金額上限

(一)補助範疇:提供業者災後重建之機器設備修復與調校、生產場域設施修繕(如鐵捲門、鐵皮屋頂修理及石綿瓦清運前拆除裝袋)或生財器具修復經費。

(二)補助金額上限:每家工廠補助經費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

 

四、申請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

(一)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書含聲明書(如附件1):

(1)每一項設備設施須個別填寫申請補助項目說明,並檢附修復復原憑證,須載有修復與調校設備品名、型號或設施尺寸、用途,及以申請補助者為買受人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影本或收據,且發票或收據日期須於災害發生後(如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為114年9月23日發生)至115年6月30日止。

(2)設備設施復原前後對比照片。

2.如屬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另如屬納管工廠者,應檢附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之公函。

3.載有申請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同意書(如附件2)。

5.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附件3)。

(二)申請方式:

1.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系統請點此,收件時間以線上申請送出時間為準),以紙本申請者不予受理。

2.申請如有困難可撥打「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000-257,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114/12/29

受國際情勢及關稅衝擊影響製造業最低工資補貼作業要點公告

一、為因應國際情勢及關稅衝擊影響國內製造業之事業營運,在政府照顧邊際勞工調漲中華民國115年度最低工資同時,給予受衝擊事業差額補貼,以支持勞工安定就業,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受勞動部委託依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第3條第10款及第4條規定辦理最低工資補貼,特訂定「受國際情勢及關稅衝擊影響製造業最低工資補貼作業要點」。

 

二、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編列「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支應。

 

三、本要點受理申請期間,自中華民國11511510時起至11563017時止;另本署得視經費支應情形提前公告停止受理。

 

詳細內容請參考補助作業要點檔案 

製造業最低工資補貼圖卡

輔導資源查詢

主題專區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