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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

計畫名稱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
計畫懶人包114年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懶人包.pdf
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知識經濟產業組
計畫簡介

鼓勵業者導入新技術,以自行或聯合開發等模式,進行新產品開發,提升研發創新能量與產品附加價值,並協助業者導入以使用者需求為導向之創新方法,以提高創新產品的市場可行性與研發成功率。

推動類型補助
適用產業服務業 / 技術服務產業
製造業及服務業 / 適用製造業及服務業
適用產業其他 / 製造業
服務面向研發創新類 / 研發創新(補助), 研發創新(輔導)
服務內容

1.協助傳統產業提升研發能量

(1)服務內容:補助業者以自主或聯合等方式開發超越國內一般技術水準之新產品,或屬國內重點新興產業所需之關鍵零組件、原材料,以提升產業供應鏈韌性。

(2)申請資格:

A.申請業者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或陸資企業),並合於以下規範者:

(A)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B)技術服務業:所營事業之營業項目屬自動化服務、資訊服務、智慧財產技術服務、設計服務、管理顧問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檢驗及認驗證服務、永續發展服務、資料經濟服務、系統整合服務或資訊安全服務等類別。

B.申請業者及委外廠商不得有陸資投資,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進行認定。

C.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3)服務費用:

A.產品開發類別每案政府經費上限200萬元/每案廠商自籌款大於總經費50%。

B.研發聯盟類別每案政府經費上限1,000萬元(主導廠商250萬元;其餘成員200萬元)/每案廠商自籌款大於總經費50%。


2.企業創新方法導入輔導

(1)服務內容:以企業擬開發之原材料、零組件或新產品(不含商業模式)為核心,導入系統性創新方法,發展出新產品/技術服務之概念原型,並期待後續透過本計畫經費補助機制,加速企業新產品/技術服務上市銷售。輔導企業導入系統化產品開發手法與流程,包含內外部創新機會探索、目標客群使用者研究(含市場區域、族群、規模等)、確認創新應用場景、產品/服務創新概念發想、新產品功能/新服務內容之規劃、概念原型發展及測試驗證(含創新性及功能、規格規劃)等步驟,以發展出具市場性之創新產品或服務原型。

(2)申請資格:由1家申請企業與1家輔導單位共同提案執行。

A.申請業者:同前述1.(2)申請資格。

B.輔導單位:由通過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能量登錄之服務機構擔任輔導單位(通過技術服務能量登錄之工業設計、設計整合及創新管理服務機 構名單,可至「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首頁之「技服登錄查詢」),輔導單位登錄之服務項目需合於以下其一:

(A)DE1工業設計服務項目。

(B)DE6設計整合服務項目。

(C)MA5創新管理服務項目。

(3)服務費用:每案政府經費上限45萬元/每案廠商自籌款50%以上。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承辦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9-0638#212

E-mail

02620@cpc.tw

計畫網址

CITD協助傳統產業開發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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