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使用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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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產業加強防疫措施,經濟部可協助媒合洽購快篩試劑】
因疫情仍然嚴峻,請產業加強防疫措施,如有快篩試劑採購需求,可參考附件所列名單,自行向抗原快篩檢測試劑廠商名單聯絡,相關快篩檢驗測試注意事項請參閱本網站製造業防疫專區,如有其他問題可洽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 (免付費專線0800-000-257) 詢問。
(上方圖片內容詳情請參閱此文字檔)
附件:
1.抗原快篩檢測試劑廠商名單.pdf 【企業使用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注意事項】 (上方圖片內容詳情請參閱此文字檔)
一、企業如欲使用抗原快篩,應備妥抗原快篩計畫(包含合作之醫療機構或醫事人員相關資訊、使用之快篩試劑、受檢對象、感染性廢棄物處理事宜、抗原快篩陽性通報流程及後續處理安置方式等),向地方政府指定之單位報備,以利地方政府預先掌握,俾後續相關防疫處理。另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督導業管企業防疫狀況,亦可要求企業向其報備抗原快篩計畫及執行結果。
二、倘企業員工抗原快篩陽性,雇主應負責依照地方衛生單位指示安置抗原快篩陽性者,於等待核酸檢驗結果期間,雇主務必安排適當隔離處所,或在適當的防護下盡速安排快篩陽性員工回住所隔離,等待核酸檢驗結果,並確保抗原快篩陽性者不可以離開指定處所。後續經核酸檢驗結果陰性者可以解除隔離,惟仍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至採檢後第14天。
(上方流程圖詳情請參閱此文字檔)
【企業快篩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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