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114年度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台灣製產品品級優化暨推廣計畫」—MIT微笑協力店行銷輔導申請須知,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 更新日期: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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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為協助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獲證廠商拓展內外銷市場,以因應產業環境變化可能之衝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自99年起推動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以下簡稱MIT微笑標章),建置包含原產地認定、品質檢驗及工廠品質管理系統等完善的產品驗證制度,並打造共同品質標章,形塑臺灣製產品優質形象。同時,為了讓民眾到處買得到,爰於101年度起推動MIT微笑協力店,媒合全國各大連鎖通路之門市成為MIT微笑協力店,協助銷售推廣MIT微笑產品。為更進一步擴大MIT微笑產品國內外市場行銷拓展成效,自需求端拉動生產端成長,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藉由授權使用MIT微笑標章及提供行銷推廣經費等,鼓勵MIT微笑協力店運用自有實體門市或虛擬電商通路加強行銷臺灣製MIT微笑產品,同時訂定本申請須知,作為申請、審查及相關單位權利義務事項規範之依據。
貳、申請資格
一、輔導單位:
(一)依中華民國相關法規設立登記並繳交營業稅, 且營業登記項目包含批發、零售等相關業務 。
(二)須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授權合作之MIT微笑協力店 。
(三)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不良廠商。
(四)須上架銷售至少3家其他 MIT微笑標章獲證廠商(不含輔導單位及其關係企業)所生產之MIT微笑產品。
(五)曾因執行本輔導計畫有重大違約紀錄者,不得參與。
二、被輔導對象: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獲證廠商。
參、輔導經費
一、政府輔導經費以通過提案審查數為準,惟單一個案政府輔導經費以150萬元為上限,且不得逾總個案計畫經費50% 。
二、行銷輔導計畫內容需以協助MIT微笑產品上架銷售與推廣MIT微笑標章為主,惟行銷輔導如有以下作法,得優先並給予較多輔導資源:
(一)選用歷年臺灣金選產品進行創新行銷推廣。
(二)媒合、轉介潛力優質業者申請 MIT 微笑標章。
(三)針對企業、政府單位含公立學校及醫院、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等或其員工福利委員會等,推廣鼓勵優先採團購MIT微笑產品,並從營運所需用品、員工福利品、節慶禮品等常態性採購需求,研擬具體且能有效帶動其採購之優惠方案或活動。
肆、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文件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或經費用罄為止,隨時受理,批次審查 。
二、申請方式:由輔導單位檢具應附文件,向台灣製產品品級優化暨推廣計畫 (10657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2號3樓,聯絡人:盧小姐(02)6605-7565分機1443提出申請。
三、申請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附件1)。
(二)申請計畫書。
(三)營業登記資料(提案單位):請上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列印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之結果(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四)電子檔資料(內含上述文件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