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3年度韌性供應鏈體系輔導申請須知公告 自113年5月9日起至113年5月22日止受理申請
- 發布單位:經濟部
- 更新日期:11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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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供應鏈韌性係指企業針對未來可能面臨供應鏈的衝擊事件預先進行風險分析與規劃以提升預防能力,並建置備援備份能量以加強衝擊耐受能力,同時完備緊急應變程序與彈性以強化回復能力。藉此協助企業在供應鏈管理具備穩健、餘裕、機敏、快速反應、短期回復等特性,當面臨重大突發事件衝擊時,可事先預防並於短時間內採取替代方案,使供應鏈體系之負面衝擊降至最低,快速恢復正常營運水準,搶占其他競爭市場之先機。
近期受中美貿易爭端、烏俄戰爭、通貨膨脹及主要國家推動淨零排放等影響,導致國內產業物料上漲、訂單需求變化大、供應鏈調整等情形,影響產業之供應鏈運作,爰本計畫運用本輔導協助業者整合上下游供應鏈廠商,共同強化供應鏈韌性,以因應重大風險事件之衝擊。
貳、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
(一)受輔導業者
(一)受輔導業者: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且有辦理工廠登記之製造業者。
(二)供應鏈協力業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且有辦理工廠登記之製造業者。
(2)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設計或資訊服務之技術服務業。
(三)輔導單位:依法在中華民國境內成立之財團法人,並須具備供應鏈體系輔導能量與相關實績。
二、申請方式
由輔導單位協助受輔導業者進行供應鏈韌性診斷評估,針對評估結果研提輔導計畫,並檢具「參、申請應備資料」,向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申請。
三、輔導內容
由輔導單位依據受輔導業者的供應鏈韌性評估結果,就策略規劃、開發設計、市場銷售、採購供料、生產製造、儲運配送、售後服務及資訊應用等面向,須加強處輔導改善。且輔導改善範圍除受輔導業者外,應包含至少3家供應鏈協力業者。
輔導內容包含可能風險評估、風險因應對策研擬、供應鏈管理機制強化、生產管理作業改善及備援方案建置評估等,並適度搭配資訊系統進行資訊串流及分析,強化供應鏈風險預測與管理,以提升韌性供應鏈穩健性、反應性、回復性、餘裕性及機敏性等,降低風險事件危害程度。
四、輔導經費
本年度輔導案政府輔導經費上限為270萬元,廠商自籌款占個案計畫總經費比率須達30.05%以上。
五、計畫執行期程
計畫執行期程原則上以審查通過當日起至當年度11月30日止。
六、受理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13年05月22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七、收件時間認定
(一)收件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非假日)上午9點至下午6點。
(二)透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掛號郵寄方式: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時間為準。
(三)親送或非透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掛號郵寄方式:以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收件時間為準。
八、送件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樓
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 收
聯絡窗口:電話02-2754-1255轉3512 林先生,信箱c0867@csd.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