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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5年度原鄉產業智慧共榮計畫-AI應用技術輔導申請須知

  • 更新日期:115/04/28
  • 點閱次數:97

壹、申請規定

一、受理時間:自公告受理日起至115年5月15日(五)下午5點截止。

二、申請資格:

(一)申請受輔導單位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依法領有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者。

2.負責人為原住民,如非獨資者則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或股東之人數或股權,達80%以上。

3.若負責人非原住民,則原住民身分員工須達總員工人數50%以上。

(二)申請受輔導單位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不含本國營利事業之分公司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合作社登記或社會團體登記,且須完成稅籍登記,或屬依法設立之非營利事業組織,其相關資料可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地方縣市政府查詢確認;且申請受輔導單位及委外廠商不得有陸資投資。

(三)營業狀況不得為解散、歇業。

(四)申請輔導標的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計畫資源。

 

貳、輔導標的與範疇

由執行單位擔任輔導單位,協助受輔導單位導入AI應用技術,包含智慧感測、影像辨識、大數據運用、智動化製程、智慧導覽及AR/VR互動體驗及其他新興AI技術等,並結合在地資源或文化特色,協助原鄉相關產業升級轉型,輔導範疇舉例如下:

一、農業生產:促進農業資材應用、智慧生產管理、農作物分等管理、智慧環境感測、土壤水質改良管理等技術落地,強化風險預警與調適能力。

二、產品加工:優化發酵、乾燥與萃取製程、產品配方口味智慧分析、建立標準化加工與數據化管理模式,強化既有產品品質或開發高附加價值新原料、新產品。

三、觀光文化:建置數位導覽與互動體驗平台、導入AI生成內容,打造沉浸式智慧觀光模式,提升遊客參與度與消費轉換意願,促進在地消費。

 

參、輔導類型

一、輔導型態依據受輔導單位現況、需求及擬轉型方向,分為下列2種類型:

(一)AI技術應用導入:導入相關AI技術、設備或系統,改善個別作業流程或服務環節。

(二)AI技術整合應用開發:串接相關AI技術、設備或系統,進行跨流程整合應用,以提升整體營運效能或創新服務,進而打造AI應用示範場域,或衍生新產品、新服務模式。

二、每輔導個案經費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50萬元,並依委員審查決定之;受輔導業者無須提供自籌款。

 

肆、申請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

一、申請應備資料

(一)計畫輔導申請書。

(二)原住民資格證明文件(擇一提供):

1.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2.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或股東人數或股權所佔比例達80%以上之證明文件。

3.原住民身分或原住民身分員工所佔比例達50%以上之證明文件。

(三)受輔導單位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1.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合作社登記或社會團體登記之相關證明文件。

2.稅籍登記證明或屬依法設立之非營利事業組織相關證明文件。

二、申請方式:請至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下載相關檔案。

三、備齊上述資料後,向本計畫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連絡電話:06-6939162袁小姐/06-6939163呂小姐)提出申請,並由執行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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