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5年度創新醫療產品市場准入價值推升計畫申請須知
- 更新日期:1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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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輔導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5年度「創新醫療產品市場准入價值推升計畫」計畫執行團隊為輔導單位,由輔導單位進行提案申請。計畫執行團隊:
1.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二)受輔導業者
輔導之對象須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為主。
二、申請輔導標的
(一)輔導主軸
因應政策推動智慧醫療產業發展,「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已立法修正,助力數位醫療等利基領域的產業發展,本計畫所稱之創新智慧醫療產品,將以符合「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之數位醫療產品範疇,尤以已取得TFDA許可證之產品為優先輔導對象,鼓勵廠商積極投入。
(二)輔導案遴選
依輔導內容可分為下列二類為優先:
- 「國內數位醫療臨床場域效益驗證輔導案」:輔導國內已通過TFDA取證之創新醫療產品,串接國內醫院,透過收集長期效能實證,完成臨床試驗設計評估,以利進行真實世界臨床數據蒐集、臨床效益分析,支持國產創新醫療產品商模策略擬定,跨過無法進入市場之障礙,完成規劃臨床效益實證之收集之目標,並供國內外市場複製擴散之需。本類型輔導案預計遴選3案,實際件數依最終核決計畫經費決定。
- 「國外數位醫療臨床場域驗證並納入採購清單輔導案」:鑒於系統整合為目前數位醫材推廣上的主要障礙之一,本項工作係鼓勵廠商整合於國外標的市場已取證之國產創新醫療產品(至少1項為SaMD產品),推動國外數位醫療場域驗證1案,收集臨床效益實證,每案並完成至少1項國產數位醫療產品納入國外當地醫院採購清單,建立國際跨業合作與國際臨床場域採購之運作機制,並打造臺灣數位醫療創新產品國際輸出之協力平台,加速國產醫材海外拓銷商機,提昇國際競爭力。本類型輔導案預計遴選1案,實際件數依最終核決計畫經費決定。
三、輔導金額
每案輔導計畫應包含產業發展署輔導款與廠商自籌款,受輔導業者需另行編列自籌款。
- 「國內數位醫療臨床場域效益驗證輔導案」:每案產業發展署輔導款450 萬元,廠商另行編列自籌款150萬元。
- 「國外數位醫療臨床場域驗證並納入採購清單輔導案」:每案產業發展署輔導款600萬元,廠商另行編列自籌款200萬元。
四、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依公告為準)
五、送件地點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創新醫療產品市場准入價值推升計畫辦公室
地址:31040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10館101室
聯絡電話:(03)591-2721呂小姐
電子郵件:SheenaLu@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