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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115年度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高齡科技產業普惠加值與跨域合作推動計畫」高齡產業普惠加值之主題式輔導申請須知

  • 更新日期:115/03/02
  • 點閱次數:595

壹、申請資格

一、輔導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5年度「高齡科技產業普惠加值與跨域合作推動計畫」計畫執行團隊為輔導單位,由輔導單位進行提案申請。計畫執行團隊:

(一)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二)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三)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四)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五)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六)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七)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二、受輔導業者:

(一)輔導之對象須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為主,排除外國公司來台投資之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等。

(二)對高齡科技產業發展有興趣或已投入為優先。

(三)該產品/服務解決方案須為國內業者開發之關鍵技術為主。

 

貳、申請輔導標的

一、輔導主軸:輔導廠商優化既有產品或服務,如產品規格最適化與優化、規格調整,及導入智慧化加值;服務方案依據健康/亞健康高齡者使用情境及需求,導入科技化設計等,以利加速高齡科技產業創新發展。

二、輔導案遴選:本年度申請類別「主題式輔導案」,輔導內容為:依據健康/亞健康高齡者使用情境,徵求「營養管理」、「高齡衣飾」、「居家安全」、「健康管理」、「運動管理」、「休閒旅遊」、「課程活動」、「交通無礙」及「生活支援」等主題,輔導廠商優化既有產品或服務,如產品規格最適化與優化、規格調整,及導入智慧化加值;服務方案依據使用情境及需求,導入科技化設計等,利於加速高齡科技產業創新發展。高齡產業普惠加值之主題式輔導案,分為兩類輔導提案型態:

(一)個案型:單一業者產品或服務之優化加值;

(二)聯盟型:聯合3家(含)以上業者之產品或服務,針對共同需求主題提供高齡科技解決方案。

輔導計畫應審慎評估是否需申請人體試驗(IRB);若涉及病患資料蒐集、臨床流程介入、照護結果比較或行為改變觀察等相關內容,其產品或服務之上市法規途徑、查驗登記及相關合規要求,應於計畫規劃階段即同步納入整體布局與推動規劃,以確保後續落地應用與商轉發展之合規性。

三、輔導案遴選優先項目:為強化高齡科技產品或服務對實際社會需求之回應性,並提升整體方案之創新性與擴散潛力,申請輔導標的如涵蓋下列加值主題或應用方向者,將納入優先輔導或加分評估考量:

(一)具人工智慧或生成式人工智慧成分之智慧化加值元素(例如:資料整合與分析、情境判斷、預測或輔助決策等應用等)。

(二)聚焦獨居高齡者相關需求(例如:生活安全、健康管理、社交互動或日常支持等面向)。

(三)結合社會處方相關理念或應用模式(例如:科技或服務設計連結健康促進、社會參與、心理支持或社區資源等)。

(四)發展「營養管理」、「運動管理」、「健康管理」等次領域相關產品或服務應用模式。

 

參、輔導金額

一、主題式輔導-個案型:每案輔導計畫應包含產發署輔導款與廠商自籌款,輔導款為新台幣60萬元(含稅);受輔導業者需另行編列自籌款,廠商自籌款不得低於新台幣30萬元(含稅)。

二、主題式輔導-聯盟型:每案輔導計畫應包含產發署輔導款與廠商自籌款,計畫總輔導款,輔導款上限為「受輔導業者合計家數」x「新台幣60萬元(含稅)」(例如:整合輔導5家業者,則政府經費上限為300萬元(含稅))。每一家受輔導業者需另行編列自籌款,廠商自籌款不得低於「受輔導業者合計家數」x「新台幣30萬元(含稅)」,單一業者之自籌款不得低於新台幣10萬元(含稅)。

 

肆、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依公告為準)

 

伍、送件地點

高齡科技產業普惠加值與跨域合作推動計畫專案辦公室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18號6樓之3

聯絡電話:(02)2784-6668#121陳先生

(02)2784-6668#120郭先生

電子郵件:itri535201@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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