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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商業服務業機器人示範應用計畫

計畫名稱推動商業服務業機器人示範應用計畫
計畫懶人包115年推動商業服務業機器人示範應用計畫懶人包.pdf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計畫簡介

打造商業應用價值之多機協作服務型智慧機器人體系,促使國內商業服務業多元場域的落地應用,緩解勞動力缺口、提升人力投入效率,促進商業服務業智動轉型。

推動類型輔導
適用對象大型企業, 中小企業
適用產業商業服務業 / 餐飲服務產業, 物流服務產業, 批發零售產業
適用產業其他 / 休憩服務產業、生活服務產業
服務面向數位創新類 / 數位轉型
服務內容

(1)申請資格:提案廠商應為符合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流通服務業(如批發、零售、物流)、休憩服務業(如KTV、遊樂園、健身房等),以及生活服務業(如美容美髮、清潔、洗衣、維修等),且有實體營業場域之業者。

A.國內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公司。

B.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參照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

C.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度公司淨值為正值。

D.提案業者應於提案計畫書內敘明其合作業者,並由其中一家擔任核心業者代表提案。

E.提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應為提案業者具營運決策權之專任人員;每1提案業者以申請1案為原則。

F.提案業者應聲明下列事項:

(A)於5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B)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C)就本輔導案件,未享有租稅優惠、或其他政府計畫獎勵或補助。

(D)於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E)最近3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F)受經濟部相關輔導計畫簽約接受補助,未有因可歸責於提案業者之事由而放棄接受補助,或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

G.若有違反本條各項申請資格規範之情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及執行單位得不受理申請,或撤銷、解除契約,並追回已撥付之輔導款。

(2) 服務費用:提案計畫總經費請列明輔導款與自籌款兩部分,輔導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自籌款部分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亦即輔導款≦自籌款≦實收資本額。最高可申請之輔導款額度,以新臺幣400萬元為上限(草案,實際輔導金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之)。

(3)申請主題:本年度以環境感知移動型機器人為主題,具備定位導航、環境理解、障礙物辨識等能力,且申請範疇須扣合下列至少一項需求類型。

A.突破空間限制:擁擠程度高、通道狹窄、多樓層結構、不規則空間、前後場整合程度。

B.確保安全衛生:潮濕與滑倒風險、貨架跌落與擺放風險、火源與高溫環境、油煙與空氣品質、食品安全挑戰。

C.完善勞動環境:高勞動強度、薪資成長有限、長時間站立與輪班制度。

D.提升營運效率:高服務周轉率需求、儲物與物流受限、人均工時投入效率。

E.增強服務滿意:人際互動密集、防搶與安全風險、顧客服務挑戰、高度依賴人力、標準化產品。

F.輕量入門解方:導入成本高且效益不明、技術適應與維護需求高。

註:本輔導案內容依據實際公告之申請須知執行,主辦單位保有暫停、取消本計畫或調整輔導額度之權利。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承辦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3)591-6793

E-mail

計畫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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