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經營升級加值計畫
| 計畫名稱 | 產業經營升級加值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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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懶人包 | 115年產業經營升級加值計畫懶人包.pdf |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金屬機電產業組 | ||||||||
| 計畫簡介 | 協助跨產業供應鏈建立「訂單生產資訊系統」,透過建置標準化生產資訊交換格式,串接上下游訂單,以利資訊透明化及即時化,全面提升供應鏈效率並透過技能傳承提升從業人員數位化技能,加速企業轉型升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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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類型 | 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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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 大型企業, 中小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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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產業 | 金屬機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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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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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面向 | 數位創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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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轉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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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 1.跨產業數位化升級加值 (1)服務內容: A.推動範疇:協助業者導入ERP、MES、BI或CRM等生產現場相關資訊系統,至少1項(含)以上模組: (A)ERP: a.財務管理模組。 b.人力資源管理模組。 c.營銷管理模組。 d.生產製造管理模組。 (B)MES: a.在製品生產管理。 b.物料管理系統。 c.警示管理系統。 d.品質管理系統。 e.倉儲管理系統。 f.統計製程管理系統。 g.電子看板系統。 h.報表管理。 (C)BI: a.商業智慧工具。 (D)CRM: a.顧客關係管理。 (E)DPP: a.數位產品護照。 b.人員技能傳承學習:由執行單位協助業者辦理數位化升級加值技能傳承課程: (a)執行單位需至合作單位場域辦理至少15小時(含)以上之數位化管理課程。 (b)每門課程單元為3小時,至少需5門課程單元。 (c)每次上課合作單位需派內部員工參與課程,依企業員工人數區分如下: i.15人(含)以上:每次需派6人(含)以上參與。 ii.未達15人:每次需派4人(含)以上參與。 (d)合作單位指派參加5門單元課程人員需一致性且全程參加。 B.計畫效益:受輔導業者於計畫執行期間,從內部人員中遴選出至少1位種子師資,給予加薪3%(含)以上: (2)申請資格: 供應鏈申請:以供應鏈1+N方式申請計畫,1須為金屬機電產業,N需為至少3家(含)以上。 A.執行單位: (A)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合格登錄之單位,符合之單位名單可至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或數位產業署檢索,執行單位登錄之服務項目需合於以下其一: a.自動化(AU類)。 b.資料經濟(DA類)。 c.系統整合(SI類)。 d.人工智慧(AI類)。 e.資訊(IT類)。 (B)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之公司,且不得含陸資投資成分;或為教育部合法立案登記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為法人單位。 (C)單位淨值不為負值,且近三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D)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B.合作單位: (A)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且具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國內製造業者(不得含陸資投資成分,且合作單位之驗證場域建置地點以國內為限),並合於以下規範者: (B)公司淨值不為負值,且近三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C)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D)為金屬機電產業領域製造業者,須具備工廠登記,並滿足以下產業類別(檢索網址:產業發展署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或營業項目(檢索網址: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至少一項: a.產業類別:24、25、28、29、30、31。 b.營業項目:CA、CB、CD、CP、CQ。 (3)服務費用:每案政府經費上限60萬元/每案廠商自籌款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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