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市集工業館-AI工具庫
| 計畫名稱 | 雲市集工業館-AI工具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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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懶人包 | 115年雲市集工業館-AI工具庫計畫懶人包.pdf |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知識經濟產業組 | ||||||||||||||||
| 計畫簡介 | 為鼓勵中小型製造業使用人工智慧(AI)技術元素,解決生產製造及營運管理瓶頸,落實產業AI化政策,特遴選具產業應用效益實績之AI應用方案,上架雲市集工業館,讓業者有更便捷及更多之採購選擇,進而提升產業導入AI應用比例及數位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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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類型 | 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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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 中小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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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產業 | 金屬機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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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產業, 機械產業, 重機械電產業, 運輸工具產業, 離岸風電產業 電子資訊業 / 電子產業, 光電產業, 半導體產業, 智慧硬體產業, 通訊產業 民生化工業 / 化學材料產業, 應用材料產業, 紡織產業, 食品產業, 生技醫藥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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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面向 | 數位創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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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轉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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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
資服業者上架方案注意事項及規範如下: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公告受理日起至117年10月20日止,申請業者應於受理截止日18時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送出。 (二)方案上架期間:自AI應用方案核定上架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符合本計畫申請須知資訊服務業者、製造業者之定義。 (一)資訊服務業者須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二)資訊服務業者須具有AI方案相關銷售實績。 (三)最近3年內無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四)無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停權期間尚未屆滿之情事。 (五)最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之情事。 (六)最近3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律規定且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之情事。 (七)非為陸資企業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一)符合本計畫申請須知AI應用方案定義。 (二)提供AI應用方案及相關服務內容之原廠、協同開發業者不得為陸資企業;方案服務系統(包含:資料運算、儲存、異地備援等所有功能)之機房不得位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 (三)申請時需說明AI應用方案屬鑑別式(深度學習、機器學習)或生成式AI應用,並說明使用之演算法模型。 (四)方案上架與方案使用不得為同一業者。 (五)須提供教育訓練、技術諮詢或客戶服務等。 (六)上架方案如為訂閱制,所應用之軟體期間至少一個月。 (七)方案可分成下列兩類別: 1.企業營運端:產(生產與作業管理)、銷(行銷管理)、人(人力資源管理)、發(研究發展管理)、財(財務管理)及其他(如碳排計算分析/能源管理系統) 製造業者購買方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補助對象及資格 (一)補助對象:中小型製造業者 1. 申請業者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 二、透過數位點數機制,補助中小型製造業者採購及使用上架於雲市集工業館之 AI應用方案,提升數位化程度、強化數位營運力與數位轉型準備度。 (一)每家符合資格之中小型製造業者,核給最高15萬數位點數;惟如係屬既有客戶續購該方案者,不得以數位點數購買折抵該方案費用,如有此情形並完成核銷撥款者,執行單位得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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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網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