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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計畫名稱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計畫懶人包115年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懶人包.pdf
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技術司
計畫簡介

引導國內企業進行前瞻技術研發活動,開發3年後可符合市場需求的技術、產品或服務,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大幅提升我國產業之附加價值與國際市場競爭力

推動類型補助
適用對象大型企業, 中小企業
適用產業
服務面向研發創新類 / 研發創新(補助)
服務內容

(1)前瞻技術研發計畫:鼓勵企業開發居全球領先地位、具有競爭力之前瞻技術,亦鼓勵聯合新創企業、中小企業共同申請,促進產業鏈發展,擴大研發外溢效果。

(2)申請資格: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

A.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B.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C.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本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D.倘計畫中規劃進行服務驗證、βsite驗證、場域驗證等內容,共同申請單位得為依法設立之醫療法人(包括公私立醫療機構、法人附設醫療機構及教學醫院等)。

3.補助費用:

A.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且同一公司或同一負責人於同一時期申請及執行之計畫總件數,以不得超過3件為原則。

B.為結合大企業(非中小企業)之資源與市場優勢,協助降低中小企業研發風險,申 請企業若符合申下列條件者,計畫經核定通過,在核定計畫總經費不變之原則下,於核定補助款進行各家企業加碼(上限為20%),惟加碼後之補助經費 不得超過核定計畫總經費之50%。

(A)由3家(含)以上企業共同提出申請。

(B)由大企業(非中小企業)擔任主導企業,且主導企業補助款原則不超過總補助經費之50%。

(C)執行廠商(不含主導公司)須有半數以上為中小企業。

(4)其他:

A.計畫期程:以不超過3年為原則。

B.受理期間:隨到隨審,無截止日期。

聯絡窗口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承辦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12314 #2206

E-mail

fannys@tdp.org.tw

計畫網址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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