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計畫
| 計畫名稱 | 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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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懶人包 | 115年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計畫懶人包.pdf |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
| 計畫簡介 | 為協助廠商開拓海外市場,爭取接單機會,並提高我國商品之能見度,貿易署編列預算針對個別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覽給予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費、口譯費、展品運費、文宣廣告費、印刷費之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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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類型 | 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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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 大型企業, 中小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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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產業 | 金屬機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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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產業, 機械產業, 重機械電產業, 運輸工具產業, 離岸風電產業 電子資訊業 / 通訊產業, 半導體產業, 光電產業, 智慧硬體產業, 電子產業 民生化工業 / 化學材料產業, 生技醫藥產業, 應用材料產業, 紡織產業, 食品產業 商業服務業 / 技術服務產業, 餐飲服務產業, 電子商務產業, 物流服務產業, 批發零售產業, 貿易會展產業 能源產業 / 綠能產業 中小企業 / 限中小企業 製造業及商業服務業 / 適用製造業及商業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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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面向 | 市場行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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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行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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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 (1)補助項目: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費、口譯費、展品運費、文宣廣告費、印刷費。 (2)適用對象: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企業。 (3)補助經費:新臺幣12萬至16萬元,不得超過其符合項目之90%。 (4)申請資格: A.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貿易署登記之公司或商號。 B.前一年具有出進口實績(以海關貿易統計資料為準)及前一年未受暫停出進口處分,但為配合政策,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市場之農業業者,不在此限。 C.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費紀錄。 (5)申請期間:應於貿易署公告期間內提出(每年約4月及10月分別公告受理當年下半年度及隔年上半年度展覽之補助)。 (6)申請方法:採線上申請。 (7)詳細資訊:請參閱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計畫作業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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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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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網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