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暨半導體設備標竿計畫
| 計畫名稱 | 電子暨半導體設備標竿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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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懶人包 | 115年電子暨半導體設備標竿計畫懶人包.pdf |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金屬機電產業組 | ||||||||
| 計畫簡介 | 透過研發法人技術輔導,提供政府資源補助與完善輔導機制,開發適用於電子與先進製程的關鍵設備模組零組件,以提升在地供應鏈能力,降低進口成本。另強化工具機產業鏈基礎技術體質,協助業者切入半導體精密零組件之研發與製造,帶動產業鏈向高附加價值升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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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類型 | 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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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 大型企業, 中小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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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產業 | 金屬機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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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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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面向 | 研發創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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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創新(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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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 1.協助電子與半導體產業提升研發能量 (1)服務內容: 技術輔導國內電子與半導體產業設備之廠商建構完善產業環境,開發所需之關鍵模組/零組件,提升國內產業自製率與設備供應鏈韌性。 (2)申請資格: A.資格條件: A.申請業者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或陸資企業),並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B.申請業者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其對主管機關違約之舊案財務無責任未清者。 C.申請業者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B.申請範圍: (A)電子與半導體產業註*之關鍵系統/模組產品開發。 (B)電子與半導體產業所需之耗材零組件、各式次系統開發。 (C)12吋矽基半導體供應鏈業者導入智慧製造/能耗監控並符合客戶ESG規範。 (D)半導體設備產業之關鍵系統與模組產品開發及所需之耗材、零組件及模組開發與試作。 註:電子與半導體產業範疇係指電子設備產業(Micro LED、高階載板)及半導體設備產業(12吋矽基半導體、異質封裝、矽光子光通模組之封測設備、化合物半導體)。 (3)服務費用: A.總經費最高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00萬元,每案政府款補助經費上限250萬元,廠商自籌款≧150萬元。 B.次高總經費最高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每案政府款補助經費上限200萬元,廠商自籌款≧100萬元。 C.工具機產業A類(技術精進)每件計畫總經費上限金額300萬元,每案政府款補助經費上限210萬元,廠商自籌款≧90萬元。 D.工具機產業B類(技術發展)每件計畫總經費上限金額150萬元,每案政府款補助經費上限105萬元,廠商自籌款≧45萬元。 註:依申請總經費不變,政府款如下修,自籌款須提高,核定總經費不足的部份;得由自籌款全額吸收,不受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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