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商業服務業經營精進計畫
計畫名稱 | 南部商業服務業經營精進計畫 | ||||||||||||||||
---|---|---|---|---|---|---|---|---|---|---|---|---|---|---|---|---|---|
計畫懶人包 | 114年南部商業服務業經營精進計畫懶人包.pdf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
計畫簡介 | 優化南部商業服務業業者經營模式,透過開發新產品、新通路、新科技、新體驗或跨域合作,以提升南部商業服務業之品牌價值、優化經營模式。 |
||||||||||||||||
推動類型 | 輔導 |
||||||||||||||||
適用產業 | 服務業
/
餐飲服務產業, 批發零售產業 |
||||||||||||||||
服務面向 | 市場行銷類
/
市場行銷, 品牌發展 生產管理類 / 經營管理 |
||||||||||||||||
服務內容 | 輔導實體店家優化經營模式 (1)服務內容(相關內容以正式公告為主):為優化南部商業服務業經營環境,將以四新一跨域創新輔導模式,協助企業開發新產品、拓展多元通路、提升顧客體驗、導入商業模式並促進跨領域合作,推動南部業者創新升級轉型,提升小型商業服務業競爭力。 (2)申請資格(相關內容以正式公告為主):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之企業,其實體店面位於南部縣市(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轄內,且營業項目屬商業服務業範疇。 A.個別申請:由單一企業申請,於輔導期間至少執行三個優化經營項目,每案輔導款至多新臺幣10萬元(含稅)。 B.聯合申請:至少2家企業以上聯合申請,須擇定一家為主導企業,得跨南部縣市聯合申請,並於輔導期間至少執行三個優化經營項目及跨域合作,每案輔導款至多新臺幣35萬元(含稅)。 (3)服務費用:無。 |
||||||||||||||||
聯絡窗口 |
|
||||||||||||||||
計畫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