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專業人才培訓相關計畫
| 計畫名稱 | 產業專業人才培訓相關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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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懶人包 | 115年產業專業人才培訓相關計畫懶人包.pdf |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政策組 | ||||||||
| 計畫簡介 | 人才攸關產業發展及其長期競爭力,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配合重點政策及支持產業發展,推動產業創新所需之中高階人才課程,滿足產業人才發展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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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類型 | 人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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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 大型企業, 中小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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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產業 | 金屬機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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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產業, 機械產業, 重機械電產業, 運輸工具產業, 離岸風電產業 民生化工業 / 化學材料產業, 生技醫藥產業, 應用材料產業, 紡織產業, 食品產業 商業服務業 / 技術服務產業 能源產業 / 綠能產業 製造業及商業服務業 / 適用製造業及商業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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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面向 | 人才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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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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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 1.人才培訓 (1)對象:中華民國國民(含在職員工、個人工作者、待業者、學生等)、外國專業人才或外國技術人力(限製造業)。 (2)辦理方式: A.在職班:深耕中高階人才培育,對接產業趨勢辦理 AI應用、無人機操作及智慧影像辨識等跨領域實務課程,強化產業競爭力。 B.養成班:補充產業人才缺口,協助待業者就業、提升企業新進人員職能,經中長期養成訓練,由政府協助媒合就業。 C.企業包班:針對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之需求規劃,辦理企業內訓。 (3)培訓費用: A.在職班與養成班:政府負擔每位學員學費以80%為上限;特殊身分學員(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中堅企業員工)以90%為上限。 B.企業包班:政府負擔大企業開課經費30%、中小企業開課經費50%為上限,且每年每企業總金額以100萬元為上限;如為產發署擇定之中堅企業應優先開班。 (4)辦理期間:自課程公告開始,受理報名與諮詢,請向培訓單位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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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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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網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