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 計畫名稱 |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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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懶人包 | 114年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懶人包.pdf |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
| 計畫簡介 |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鼓勵國內中小企業進行創新研發活動,推動研發成果商品化,降低研發風險,協助知識布局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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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類型 | 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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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產業 | 金屬機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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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產業, 機械產業, 重機械電產業, 運輸工具產業, 離岸風電產業 電子資訊業 / 通訊產業, 半導體產業, 光電產業, 智慧硬體產業, 電子產業 民生化工業 / 食品產業, 紡織產業, 應用材料產業, 生技醫藥產業, 化學材料產業 服務業 / 批發零售產業, 物流服務產業, 電子商務產業, 餐飲服務產業, 技術服務產業, 貿易會展產業 能源產業 / 綠能產業 中小企業 / 限中小企業 製造業及服務業 / 適用製造業及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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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面向 | 研發創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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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創新(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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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 (1)服務內容:依企業不同研發階段提供相對應補助資源,從概念構想到驗證階段,再至加值應用過程,加速企業創意發想並落實商品化,帶動中小企業強化創新研發能量,降低自主研發成本與創新風險,落實產業布局新興關鍵技術。另甄選傑出中小企業創新產品或服務,給予適當之獎勵。 (2)申請資格:依法登記成立,並合於下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 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3)服務費用: A.Phase 1先期研究/先期規劃:補助期程6個月,補助上限為每案100萬元。 B.Phase 2研究開發/細部計畫:以2年為全程,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C.Phase 2+加值應用:補助期程6-12個月,補助上限為每案5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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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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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網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