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小頭家貸款
| 計畫名稱 | 企業小頭家貸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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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懶人包 | 114年企業小頭家貸款懶人包.pdf |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
| 計畫簡介 | 為促進小規模事業發展,協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活絡經濟動能,創造就業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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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類型 | |||||||||
| 適用產業 | 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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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中小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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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面向 | 財務管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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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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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 企業小頭家貸款 (1)適用對象: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商業或稅籍登記,僱用員工人數十人以下之營利事業。 (2)貸款額度: A.週轉性支出:每一事業申請本款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伍百萬元,惟受災事業不受額度限制。 B.資本性支出: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為原則,得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個案情形調整。 (3)貸款期限: A.週轉性支出貸款貸款期限最長六年,含寬限期最長二年。 B.資本性支出貸款: a.廠房、營業場所(倘與其坐落之基地共同購買,則得包含土地)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二十年,含寬限期最長五年。 b.機器、設備:貸款期限最長七年,含寬限期最長三年。 (4)保證成數:依一般事業、新創事業、傳承創新事業及受災事業區分,保證成數最高10成。 (5)申請程序: A.由申請事業向各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受災事業應於遭受災害之次日起半年內提出申請。 B.由承貸金融機構以簡便徵授信程序從速核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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