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
| 計畫名稱 | 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 | ||||||||
|---|---|---|---|---|---|---|---|---|---|
| 計畫懶人包 | 114年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懶人包.pdf |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
| 計畫簡介 | 因應全球貿易環境快速變遷,產業應加速朝創新化、智慧化及高值化發展,為支持國內中小企業升級轉型,特訂定本要點。 |
||||||||
| 推動類型 | |||||||||
| 適用產業 | 中小企業
/
限中小企業 |
||||||||
| 服務面向 | 財務管理類
/
貸款協助 |
||||||||
| 服務內容 | (1)特定資格 A.製造業:投資/擴廠之部分產線須具備智慧技術元素或智慧化功能,並配合政府2050淨零碳排政策目標,逐步落實減碳排之企業,且下列資格需符合至少一項: (A)屬5+2創新領域。 (B)屬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相關產業。 (C)國際供應鏈具關鍵地位。 (D)自有品牌國際行銷。 (E)投資項目與國家重點產業政策相關。 B.服務業: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A)服務能量需具備智慧技術元素或智慧化功能,且投資項目與國家重點產業政策相關,並配合政府2050淨零碳排政策目標,逐步落實減碳排之企業。 (B)其投資項目與導入創新營運服務、科技整合應用或國家重點產業政策相關。 (2)資金額度與來源: 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3,000億元,由承貸銀行自有資金辦理,貸款風險由承貸銀行承擔;各承貸銀行承辦本項貸款之委辦手續費支付方式如下: A.貸款總額度新臺幣1,000億元以內,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1.5%支付銀行最長5年委辦手續費。 B.貸款總額度逾新臺幣1,000億元,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0.7%支付銀行最長3年委辦手續費。 (3)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機動計息。 (4)擔保條件:單一企業申請本項信用保證之授信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億元,不受同一企業保證融資額度1.5億元之限制,保證成數最高9.5成,保證手續費年費率最高0.3% |
||||||||
| 聯絡窗口 |
|
||||||||
| 計畫網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