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DI設計驅動產業創新補助
計畫名稱 | IDDI設計驅動產業創新補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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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懶人包 | 114年IDDI設計驅動產業創新補助懶人包.pdf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知識經濟產業組 | ||||||||
計畫簡介 | 以「設計服務業」與「製造業」為對象,規劃「設計服務能量提升」及「設計導入創新加值」兩大類別。目的為運用設計驅動創新及升級轉型,發展出創新商品、服務或商業模式,進而提升設計位階與市場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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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類型 | 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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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產業 | 製造業及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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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製造業及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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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面向 | 研發創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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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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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1.IDDI設計驅動產業創新補助 (1)服務內容:補助業者運用設計驅動創新及升級轉型,發展出創新商品、服務或商業模式,進而提升設計位階與市場競爭力。 (2)申請資格: A.申請業者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或陸資企業),並合於以下規範者: (A)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B)設計服務業:須符合以下至少一項條件: a.依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代碼細類為「7402工業設計業」或「7409其他專門設計業」。 b.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為「I501010產品設計業」或「I599990其他設計業」。 c.取得效期內的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設計服務機構」證書。 B.有下列情形不得申請: (A)有執行本計畫未結案,或當年度已獲得本計畫補助者(製造業跨年度執行)。 (B)3年內(含本年度)曾獲本計畫補助累計2次者。 (C)本次申請內容曾獲本計畫或其他政府計畫補助者。 (3)服務費用: A.設計服務能量提升類別每案政府經費上限200萬元/每案,廠商自籌款大於總經費50%。 B.設計導入創新加值類別每案政府經費上限400萬元/每案,廠商自籌款大於總經費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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