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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

發布日期:
字型大小:
計畫名稱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
計畫懶人包113年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懶人包.pdf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計畫簡介

本計畫提供批發及零售業、餐飲業、休憩服務業、生活服務業及物流業者,訂閱制雲服務,協助其導入雲端服務並養成習慣,提升其數位營運力。

推動類型補助
適用產業服務業 / 餐飲服務產業, 批發零售產業, 物流服務產業
服務面向數位創新類 / 數位轉型
服務內容

(1)服務內容:

A.符合本須知申請資格之店家可透過數據共享計畫平台進行申請並選購雲端解決方案。

B.申請雲端解決方案之店家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契約、安裝與教育訓練等作業,且須使用4個月,始得由服務提供者代店家申請補助款。

C.本補助自公告日起至113720日或補助經費用罄止,可由店家自行申請或其選定服務方案之服務提供者協助店家代為申請。

(2)申請資格:為新導入1項以上雲端解決方案(不含續購),且實際經營批發及零售業、餐飲業、休憩服務業、生活服務業、物流業之中小微型企業。

A.指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並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或無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且須符合以下任一營業項目登記者:

(A)商工登記(中類):批發及零售業(F1F2F3)、餐飲業(F5)、生活服務業(J1~J6J8JA~JZ)、休憩服務業(J7J9)、物流業(G1~G9)

(B)稅籍登記(小類):批發及零售業(451~458461~469471~476481~487)、餐飲業(561~563)、生活服務業(811812813931951952959961~964969)、休憩服務業(551559790932)、物流業(491~499501502510521~530541542)

B.無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攤商或攤販,得檢附由相關主管機關【註[1]】核發之「市場攤()位使用/租賃契約書」或「攤販許可證」,申請本計畫補助。

C.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營業狀況不得為歇業或停業。

D.未獲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計畫【註[2]】相關部會之雲市集方案補助資源者。

3.服務費用:契約總額含自付金額與補助金額,自付金額與補助金額採11之比例原則,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上限。



【註[1]此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在鄉(鎮、市)為鄉(鎮、市)公所。攤販之規劃、登記、發證及管理事項由建設單位辦理。

【註[2]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相關計畫,包含原住民族委員會「數位翻轉原住民族事業計畫」、農業部「農業數位基盤星點計畫(小微型)」、客家委員會「369 客庄產業升級計畫」、本部產業署「中小型製造業數位轉型推動計畫」及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引領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等,查詢連結 https://www.tcloud.gov.tw/sme-application

聯絡窗口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承辦人

數據共享計畫辦公室

聯絡電話

(02)2553-3988 分機326、611、662、822

E-mail

k39@mail.cisanet.org.tw

計畫網址

https://www.smebiz.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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