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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製造創新加值應用輔導計畫

發布日期:
字型大小:
計畫名稱智慧製造創新加值應用輔導計畫
計畫懶人包113年智慧製造創新加值應用輔導計畫懶人包.pdf
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金屬機電產業組
計畫簡介

協助國內製造業導入創新加值技術應用,提升產線生產效率及製程設備附加價值,帶動產業朝向可預測、自適化之智慧製造層次邁進,幫助產業智慧製造、低碳轉型。

推動類型輔導
適用產業金屬機電業 / 金屬產業, 機械產業
服務面向生產管理類 / 生產技術
服務內容

智慧製造創新加值應用輔導

(1)輔導標的:

優先推動國內機械設備與製造產業導入智慧製造創新技術,規劃「製造產線創新加值應用」與「製程設備創新加值應用」輔導資源方案,協助國內業者針對智慧製造與節能需求,導入創新加值應用模組,以達成提升製造產線生產效率、強化製程設備附加價值及減少製程能耗等目的,帶動製造產業朝向「可預測」、「自適化」之智慧製造層次發展,智慧化轉型升級。

(2)申請資格:

A.輔導單位:

(A)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法人登記、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須為政府單位核發證書之「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單位。

(B)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企業。

(C)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D)須為輔導案之提案申請單位。

(E)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且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F)大專院校財務狀況淨值不得為負值。

B.受輔導單位:

(A)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國內製造業者。

(B)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企業。

(C)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D)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且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3)服務費用

A.輔導案總經費應包括政府輔導款(以下簡稱政府款)與廠商自籌款(以下簡稱自籌款)

B.輔導案之政府款預算來源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智慧製造創新加值應用輔導計 畫」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C.提案單位於提案時編列計畫總經費(政府款+自籌款)

A-製造產線創新加值應用

a.每案政府款之申請上限為新台幣550萬元,自籌款應占總經費之33%()以上。

b.本計畫內必須包含資訊安全項目內容,並明列經費,且資訊安全經費支出規劃應占合理比例。

B-製程設備創新加值應用

a.每案政府款之申請上限為新台幣250萬元,自籌款應占總經費之33%()以上。

b.本計畫內必須包含資訊安全項目內容,並明列經費,且經費支出規劃應占合理比例。

(4)最終核定金額皆為含稅金額,政府款一經核定即無法再做變更,自籌款部分不可調降;且須全數使用於該輔導計畫工作項目,不得移作他用。

聯絡窗口

工業技術研究院

承辦人

陳經理

聯絡電話

02-27046655#504

E-mail

itriA60192@itri.org.tw

計畫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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