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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既有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機制,結合相關產業公協會,擴大協助受影響產業或企業開發新產品或技術,以促成企業留用研發人員,並提升技術水準,蓄積成長動力。 |
(一)申請業者: 1.依法辦理登記之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者(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企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或陸資企業)。 2. 申請企業自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起任連續 2 個月之月平均或任 1 個月之營業額較 109 年內任 1 個月、108 年下半年之月平均、108 年同期、107 年同期之營業額減少達 15%。 3.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4.本次申請計畫內容曾獲其他政府計畫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產業公協會: 1.須依法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2.須提出所屬產業受疫情影響及協助需求調查報告。 3.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
一、補助標的:補助業者開發國內業界未上市、未開發之新產品或技術(不得為國內製造業已使用之既有產品或技術): 相關連結:傳統產業創新研發網站 |
經濟部工業局陳技士 02-27541255分機2414 計畫辦公室曾經理 02-27090638分機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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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既有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機制,結合相關公協會,導入既有成熟技術能量,針對生產及供應鏈自動化、數位化、智慧化及營運持續與防疫等技術,提供受影響企業短期程、小額度及即時性補助,以提升技術水準,蓄積成長動力。 | (一)申請業者: 1.依法辦理登記之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者。 2.申請企業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109年內任1個月、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108年同期、107年同期之營業額減少達15%。 3.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4.本次申請計畫內容曾獲其他政府計畫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技術服務單位:依法辦理登記之財團法人、大專院校或技術服務業者(如屬技術服務業者,不得為陸資企業)。 |
一、補助標的:補助受影響企業結合技術服務單位專業能量,導入下列既有成熟技術,提升技術水準: 相關連結:中小型製造業即時輔導網站 |
經濟部工業局林技正 02-27541255分機2434 計畫辦公室陳經理 02-27091640分機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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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於受衝擊期間持續投入創新研發,引導留用研發人員深化研發能量。 | 受影響產業之「受影響事業」。 | 一、執行期限:不超過110年5月31日為原則 |
技術處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謝經理 02-23412314分機2219 經濟部技術處處何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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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中小企業加強核心技能,維持研發水準,減輕其創新研發負擔,以協助產業體質調整、恢復競爭力及促進社會安定。 | 針對受疫情衝擊之中小企業,予補助款額外加成,降低其自籌款,以減輕負擔。 | 於核定補助款額外加成30%,補助經費不超過總經費50%為限。 相關連結: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網站 |
SBIR計畫專案辦公室吳組長 0800-888968 中小企業處許技正 02-2366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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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受衝擊產業能夠因應疫情衝擊持續營運儘速復工及留用研發人才,以及輔導廠商發展防疫科技自主技術研發,解決防疫痛點需求。 |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企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或陸資企業)。 (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申請企業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109年內任1個月、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108年同期、107年同期營業額減少達15%。 |
由經濟部工業局「產業升級創平台輔導計畫」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以補助方式協助受衝擊產業能夠因應疫情衝擊持續營運、盡速復工及留用研發人才,以及輔導廠商發展防疫科技自主技術研發,解決防疫痛點需求。補助範疇如下: 相關連結:產業創新平台特案補助網站 |
經濟部工業局吳專員 02-27541255#2213 計畫辦公室謝先生 02-27044844#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