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4年度高齡科技產業普惠加值與跨域合作推動計畫-高齡產業普惠加值之主題式輔導申請須知
- 發布單位:經濟部
- 更新日期:1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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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輔導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4年度「高齡科技產業普惠加值與跨域合作推動計畫」計畫執行團隊為輔導單位,由輔導單位進行提案申請。計畫執行團隊:
1.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3.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4.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5.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二)受輔導業者
1.輔導之對象須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為主,排除外國公司來台投資之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等。
2.對高齡科技產業發展有興趣或已投入為優先。
3.該產品/服務解決方案須為國內業者開發之關鍵技術為主。
4.「營養管理」、「運動管理」、「健康管理」等次領域,將作為本計畫114年優先鼓勵廠商發展相關產品與服務之方向參考。
二、申請輔導標的
(一)輔導主軸
輔導廠商優化既有產品或服務,如產品規格最適化與優化、規格調整,及導入智慧化加值;服務方案依據使用情境及需求,導入科技化設計等,以利加速高齡科技產業創新發展。
(二)輔導案遴選
本年度申請類別「主題式輔導案」,輔導內容為:依據健康/亞健康高齡者使用情境,徵求「營養管理」、「高齡衣飾」、「居家安全」、「健康管理」、「運動管理」、「休閒旅遊」、「課程活動」、「交通無礙」及「生活支援」等主題,輔導廠商優化既有產品或服務,如產品規格最適化與優化、規格調整,及導入智慧化加值;服務方案依據使用情境及需求,導入科技化設計等,利於加速高齡科技產業創新發展。
高齡產業普惠加值之主題式輔導案,分為兩類輔導提案型態:
(1)個案型:單一業者產品或服務之優化加值;
(2)聯盟型:聯合3家(含)以上業者之產品或服務,針對共同需求主題提供高齡科技解決方案。
三、輔導金額
(一)主題式輔導-個案型:
每案輔導計畫應包含產發署輔導款與廠商自籌款,輔導款為新台幣45萬元(含稅);受輔導業者需另行編列自籌款,廠商自籌款不得低於新台幣20萬元(含稅)。
(二)主題式輔導-聯盟型:
每案輔導計畫應包含產發署輔導款與廠商自籌款,計畫總輔導款,輔導款上限為「受輔導業者合計家數」x「新台幣45萬元(含稅)」(例如:整合輔導5家業者,則政府經費上限為225萬元(含稅))。每一家受輔導業者需另行編列自籌款,廠商自籌款不得低於「受輔導業者合計家數」x「新台幣20萬元(含稅)」,單一業者之自籌款不得低於新台幣10萬元(含稅)。
四、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下午5時止,以送達送件地點為憑。(依公告為準)
五、送件地點
高齡科技產業普惠加值與跨域合作推動計畫專案辦公室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8樓
聯絡電話:(02)2341-4105#363謝小姐
(02)2341-4105#365陳小姐
電子郵件:itri538372@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