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
計畫名稱 | 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 | ||||||||
---|---|---|---|---|---|---|---|---|---|
計畫懶人包 | 附件2_112年度政府輔導資源懶人包_數據共享_v4.pdf |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商業司 | ||||||||
計畫簡介 | 本計畫輔導零售、餐飲、休憩服務及生活服務業者運用數位工具蒐集數據,透過數據驅動創新服務模式,優化營運體質及產業競爭力,並依照業者數位能力及需求提供不同輔導協助:(1)導入雲端解決方案;(2)數位轉型補助。 |
||||||||
適用產業 | 服務業
/
商業服務產業 |
||||||||
服務面向 | 生產管理類
/
資訊應用 數位創新類 / 數位轉型 |
||||||||
服務內容 | 1.導入雲端解決方案 1-1.申請資格:為導入1項以上雲端解決方案(不含續購),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且實際經營零售、餐飲、休憩服務及生活服務業之中小微型企業(以下簡稱店家)。 (1) 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或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且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2) 符合中小企業定義之企業。 (3) 以實體經營、非無人化服務之方式營業,且非停業中。 (4) 最近5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5) 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6) 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7) 於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8) 最近3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9) 未曾使用本部「推動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方案」之企業。 (10) 未獲得相關部會之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計畫資源者。 1-2.服務費用:含自付金額與補助金額,自付金額與補助金額採1比1之比例原則,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上限。 1-3.其他: (1) 符合本須知申請資格之店家可透過數據共享計畫平臺進行申請並選購雲端解決方案。 (2) 申請雲端解決方案之店家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契約、安裝與教育訓練等作業,且須使用4個月,始得由服務提供者代店家申請補助款。 (3) 本補助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止,雲端解決方案補助經費用罄或有其他政策變更之情事時,執行單位得停止補助金額之申請並公告之。 2.數位轉型補助 2-1.申請資格:提案廠商須符合下列資格與條件,為實際從事零售零售、餐飲、休憩服務、生活服務業,且有實體營業場域之業者。 (1) 國內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公司,且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3條所稱投資人之情事。 (2) 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參照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 (3)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度公司淨值為正值。 (4) 提案廠商應於提案計畫書內敘明其合作廠商,並由其中一家擔任核心廠商代表提案。 (5) 提案廠商應為實際從事零售、餐飲、休憩服務、生活服務業,且有實體營業場域之業者;資訊服務業者可為合作廠商成員,惟不得擔任提案廠商。 (6) 提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應為提案廠商具營運決策權之專任人員;每1提案廠商以申請1案為原則。 (7) 提案廠商應聲明下列事項: A.於5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B.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C.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D.於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E.最近3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F.未有受經濟部相關輔導計畫簽約接受補助,然有因歸責於提案廠商之事由而主動放棄接受補助,或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 G.未獲得相關部會之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相關計畫資源。 2-2.服務費用:每案之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自籌款部分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亦即補助款≦自籌款≦實收資本額。補助款額度依提案計畫之帶動規模區分: (1) 帶動至少200個(含)之服務據點,最高可申請補助款額度以新臺幣800萬元為上限。 (2) 帶動至少100個(含)之服務據點,最高可申請補助款額度以新臺幣400萬元為上限。 2-3.其他: (1) 資訊服務業者可為合作廠商成員,惟不得擔任提案廠商。 (2) 提案內容須導入至少3項雲端解決方案,進行資訊蒐集、彙整、分析等數據共享應用,並帶動營收成長至少5%、員工薪資提升至少4%。 (3) 合作成員中應至少70%為中小企業。 |
||||||||
聯絡窗口 |
|
||||||||
計畫網址 | |||||||||
計畫申請快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