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作業
計畫名稱 | 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作業 |
---|---|
計畫懶人包 | 113年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作業懶人包.pdf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能源署 |
計畫簡介 | 配合國家能源轉型政策,導入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之發電應用,進行系統長時間運轉,以瞭解其耐久性、可靠度及發電性能,作為本系統分散式電源之商業化規劃。 |
推動類型 | 補助 |
適用產業 | |
服務面向 | 研發創新類
/
研發創新(補助) |
服務內容 | (1)補助範疇: A.限於在國內使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新品進行發電應用。 B.設置額定容量1 kW以上且不超過500 kW。 系統安裝設置最高補助新臺幣7萬元/kW。 (2)補助對象: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醫療機構及學校。 (3)受理期間、申請方式及應備資料: A.受理期間:自公告日(111年1月4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每年分2批次受理申請。 (A)第1批次:4月1日至4月30日止 (B)第2批次: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B.申請方式:申請者應於中華民國114年前每年度2批次受理申請期間,檢具計畫申請書暨自我檢查表,併同運轉實證計畫書及證明文件,親送或以掛號郵件(以送達證明所載時間為準),向執行機關(構)提出申請,逾期送達者,當批次不予受理。 C.證明文件應包含: (A)申請者之基本資料(如為共同申請,每一申請者均應分別填列)與資格證明文件;提供影本資料者,須加蓋申請者及負責人印章。 (B)運轉實證地點之所有人出具同意使用文件,其同意使用期間應為2年6個月以上。 (C)補助要點第12點第3項之聲明書。 (D)其他執行機關(構)規定之文件。 (4)送件地點 經濟部能源署油氣發展及管理組(氫能技術發展科)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 |
聯絡窗口 | |
計畫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