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經濟價值躍升計畫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工業局知識服務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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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措施名稱 | 資料經濟價值躍升計畫 | |||||||
輔導措施簡介 | 為推動資料服務國際化,經濟部工業局推出「國際化資料應用服務補助」,以資料為核心,帶動資料服務業者與產業領域業者合作,發展具海外營收之資料應用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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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1/01/01 至 111/12/31 | |||||||
產業別 | 電子資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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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產業 產業別其他 / 資料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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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別 | 市場行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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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行銷 研發創新類 / 研發創新(補助), 研發創新(輔導) 生產管理類 / 資訊應用 數位創新類 / 數位轉型 其他類 / 產業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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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務項目 | ‧輔導服務 ‧經費補助 ‧活動推廣 ‧會展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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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補助內容:以資料分析、應用與服務為核心,帶動資料服務業者與產業領域業者合作,運用跨域資料、技術提升服務價值,發展具海外營收之國際化資料應用服務,並將服務輸出海外、並取得國際營收,擴大創造資料經濟價值。 ■補助對象: 1.國內依公司法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不得有陸資投資。 2.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3.申請業者同時執行之政府補助或輔導計畫已達2案者不得申請。 4.資料服務業者需整合至少2家企業/法人的技術、服務或產品等,發展具海外營收之國際化資料應用服務,並將服務輸出海外。 5.申請業者或合作單位需具國際化能力,需提出資料服務之佐證說明,如:海外實績、代理、據點、技術合作之服務及產品。 ■補助經費:申請業者提出之配合款不得低於計畫全程總經費50%。 ■補助期限:自公告截止次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其他:詳細內容請參考計畫網站公告資訊。若有調整,依當年度公告之申請須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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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無欠稅紀錄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正常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公司淨值(股東權益)不為負值 ‧非陸資企業 ‧無違約舊案之財務未清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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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輔導經費(元) | ||||||||
每案自籌款(元) | ||||||||
最高補助經費(元) | ||||||||
主管機關聯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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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單位聯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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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站 |